律师档案
孟祥涛
孟祥涛律师
北京 朝阳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孟祥涛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协议离婚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办理吗?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08 10:33)    点击:162

  

  协议离婚的,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办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相关法律可参考: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孟祥涛律师提供“损害赔偿  房产纠纷  公司法务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孟祥涛律师,孟祥涛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孟祥涛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1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孟祥涛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孟祥涛律师主页,您是第3386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