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票口人多拥挤导致受伤责任谁担?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10 15:32) 点击:196 |
分情况,如果是因为铁路部门组织不力导致旅客拥挤受伤的,铁路部门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铁路部门已经尽到了合理的组织义务,而是因其他旅客的过错导致该旅客受伤,由存在过错的旅客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法律可参考: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责任分为客运部门责任和行车等其他部门责任。客运部门责任分为车站责任和列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车站责任: (一)旅客持票进站或下车后在检票口以内因组织不当造成伤害的; (二)缺乏引导标志或有关引导标志不准确而误导旅客发生伤害的; (三)车站设备、设施不良造成旅客伤害的; (四)车站销售的食物造成旅客食物中毒的; (五)因误售、误剪不停车站车票造成旅客跳车的; (六)在规定停止检票后继续检票放行或检票放行时间不足,致使旅客抢上列车造成伤害的; (七)因违章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火灾、爆炸,发生旅客伤害的; (八)事故处理工作组有理由认为属于车站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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