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旅客能获得多少赔偿?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10 15:32) 点击:244 |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故发生后,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再加上2万元的强制保险,共17.2万。但是,此数额不是固定的,受伤的旅客可以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确定赔偿的数额,此数额可以大于17.2万。 相关法律可参考: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事故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 铁路运输企业与铁路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第5条 旅客之保险金额,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一律规定为每人人民币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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