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受到伤害都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10 15:26) 点击:105 |
只有人身损害导致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才支持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情节不严重的,人民法院只会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该文章已同步到:
|